根據《上銀優秀機械博士論文獎評選條例(試行)》和《上銀優秀機械博士論文獎評選實施辦法(試行)》,經過初審、複審評議和2013年9月5日、6日兩天的現場答辯,最終29篇論文獲得通過,現將入圍論文及擬授各獎項的名單公示如下:
獎項 |
獎金(RMB) |
論文題目 |
作者 |
指導教授 |
推薦學校 |
金獎 |
40萬 |
從缺 |
從缺 |
從缺 |
從缺 |
銀奨 |
30萬 |
鈦合金複雜大件等溫局部載入成形組織演變研究 |
樊曉光 |
楊合 |
西北工業大學 |
銀獎 |
30萬 |
機器人系統的智慧型感測器設計及電池殘電量的估測 |
張明輝 |
黃漢邦 |
臺灣大學 |
銅奨 |
20萬 |
無極板式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結構設計與製造工藝研究 |
易培雲 |
倪軍,來新民 |
上海交通大學 |
銅奨 |
20萬 |
浮動式微剪應力感測器及其在氣動測量中的應用 |
呂海峰 |
苑偉政 |
西北工業大學 |
銅奨 |
20萬 |
高性能永磁式同步風力發電機之設計 |
蕭鈞毓 |
葉勝年,黃仲欽 |
臺灣科技大學 |
銅奨 |
20萬 |
300mm晶圓化學機械拋光流體潤滑行為研究 |
趙德文 |
路新春 |
清華大學 |
優秀獎 |
10萬 |
高靈活度五軸聯動混聯銑床的機構設計方法及應用 |
謝福貴 |
汪勁松,劉辛軍 |
清華大學 |
優秀獎 |
10萬 |
超磁致伸縮材料力傳感執行器關鍵技術研究 |
劉慧芳 |
賈振元 |
大連理工大學 |
優秀獎 |
10萬 |
汽車油壓避震器的設計和懸吊控制系統對車輛舒適性之研究 |
王榆銜 |
施明璋 |
臺灣成功大學 |
優秀獎 |
10萬 |
艙筏隔振系統聲學設計及優化、控制 |
黃修長 |
華宏星 |
上海交通大學 |
優秀獎 |
10萬 |
IC薄晶片拾取建模與控制研究 |
彭波 |
熊有倫,尹周平 |
華中科技大學 |
優秀獎 |
10萬 |
晶體材料納米切削加工機理的研究 |
郭永博 |
梁迎春 |
哈爾濱工業大學 |
優秀獎 |
10萬 |
鋁合金/APC-2奈米複材積層板之高溫機械與疲勞性能之探討 |
宋宜駿 |
任明華 |
臺灣中山大學 |
優秀獎 |
10萬 |
仿生粘著的機理及應用研究 |
周銘 |
溫詩鑄 |
清華大學 |
佳作獎 |
5萬 |
基於多幀圖像焊縫缺陷軌跡跟蹤的X射線即時檢測技術 |
邵家鑫 |
都東 |
清華大學 |
佳作獎 |
5萬 |
零件表面混合維建模理論、方法及其在產品裝配品質預測中的應用 |
裘辿 |
譚建榮,劉振宇 |
浙江大學 |
佳作獎 |
5萬 |
精密運動台主動減振與重力補償技術的研究 |
廖飛紅 |
李小平,邵新宇 |
華中科技大學 |
佳作獎 |
5萬 |
壓電陶瓷驅動微位移平臺的磁滯補償控制理論和方法研究 |
谷國迎 |
朱利民 |
上海交通大學 |
佳作獎 |
5萬 |
大型不規則薄壁零件測量-加工一體化製造方法與技術 |
劉海波 |
王永青 |
大連理工大學 |
佳作獎 |
5萬 |
重型數控落地銑鏜床誤差建模及補償技術研究 |
崔崗衛 |
姚英學,高棟 |
哈爾濱工業大學 |
佳作獎 |
5萬 |
機器人仿生視覺眼球運動控制機理與驗證 |
李恒宇 |
羅均,謝少榮 |
上海大學 |
佳作獎 |
5萬 |
基於代理模型的多目標優化方法及其在車身設計中的應用 |
陳國棟 |
韓旭 |
湖南大學 |
佳作獎 |
5萬 |
新型磁浮線性壓縮機的設計與開發 |
江朝文 |
蔡南全 |
臺灣成功大學 |
佳作獎 |
5萬 |
Linnik偏振白光干涉微納測量的關鍵技術研究 |
董敬濤 |
盧榮勝 |
合肥工業大學 |
佳作獎 |
5萬 |
軟性顯示器之可撓特性量測研究 |
溫博浚 |
呂宗熙 |
臺灣交通大學 |
佳作獎 |
5萬 |
利用化學和機械協同作用的CVD金剛石拋光機理與技術 |
苑澤偉 |
金洙吉 |
大連理工大學 |
佳作獎 |
5萬 |
柔性結構銑削時滯工藝系統的穩定性理論與實驗研究 |
張小儉 |
熊蔡華 |
華中科技大學 |
佳作獎 |
5萬 |
介電彈性材料驅動器的力電耦合機理及穩定性研究 |
李博 |
陳花玲 |
西安交通大學 |
佳作獎 |
5萬 |
高速主軸動平衡及其線上控制技術研究 |
章雲 |
梅雪松 |
西安交通大學 |
以上名單自公示之日起,進入為期30天的異議期。任何單位或個人,如發現入選論文存在剽竊、作假或論文的主要研究結論不能成立等嚴重問題,可在異議期內,以書面署名方式提出異議。提出異議的書面材料應包括異議論文的題目、作者姓名、學位授予單位名稱、異議內容,支援異議的具體證據或科學依據,以及提起異議者的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聯繫位址、聯繫電話等。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異議不予受理。評選工作小組負責處理異議,並對提出異議的單位或個人予以保密。如經確認異議成立,一律取消其獲獎資格,並由參評者自負法律責任,同時,視違規情況,取消或縮減該論文推薦單位在下一年度的推薦名額,取消的獎位將不予遞補,並對違規情況予以公示。
異議期後,全部獲獎名單將於頒獎典禮上予以正式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