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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政策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持並遵循《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責任商業行為盡職調查指南》等基本人權原則,並依循「責任商業聯盟(RBA)行為準則」與全球各營運據點所在地法令規範。本公司人權政策適用於全球各營運據點的現職員工、供應商、承攬商,以及夥伴 (合資企業、社區、客戶),恪遵下列原則以維護人權:

一、 多元包容及無歧視

在員工招募、任用與發展時,不因性別、種族、年齡、婚姻、家庭狀況、宗教、黨派、國籍、容貌、五官、身心障礙等,而有差別待遇,致力塑造平等及多元包容的工作環境,秉持開放、公平的原則,對於任何形式之歧視均採取零容忍政策。

二、 同工同酬

對於報酬不分性別、種族、年齡、區域等有所差別,提供相同的勞動力就獲得相同的勞動報酬。

三、 工時與薪資

勞動條件皆符合當地法令規範,包括工作時數、加班時數、薪資給付、加班費、提供給薪的年度特別休假及各項假勤管理制度,並確保員工工作時間不超過當地法令所規範的每日最長工時及每週不得超過 60 小時(緊急或特殊情況除外),且不得連續工作超過7日。此外,亦提供其他優於法令的福利措施,並按時給付滿足當地基本需求的生活工資。

四、 反對強迫勞動

禁止任何形式之人口販運,不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員工從事勞動。

五、 反對僱用童工

為保障青少年身心發展,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不僱用未滿十五歲之人從事工作;僱用未滿十八歲之人,皆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辦理。

六、 歧視與騷擾

我們承諾人道地對待員工,並不容許在工作場所有任何形式的暴力或騷擾行為,包括性騷擾、性虐待、體罰、身心強迫、言語辱罵,或任何形式之威脅恐嚇,致力營造一個安全、平等、免於職場不法侵害的工作環境。

七、 工作環境健康與安全

我們致力提升員工對安全衛生的知識、態度與素養,除落實法令規定及持續優化管理系統外,亦推動安全文化與實施多元健康照護,建立安全無虞且健康的作業環境,預防職業災害與疾病發生。

八、 良性之勞資溝通

提供員工多元的溝通管道,舉凡勞資會議、部門會議、月會等,透過多方管道聽取員工心聲,保障員工集體協商的權利,促進勞資和諧。

九、 保障員工工作權益

遵守在地各項勞動規範,確保員工的工作權益、勞動條件均能獲得充分的保障,包括遇有大規模解僱,應於60日前通知主管機關,並於期限內進行勞雇的協商等。(全球各廠區及子公司依當地法令所規範)

十、 價值鏈責任

我們期許供應商能夠秉持HIWIN相同經營使命,依循「責任商業聯盟(RBA)行為準則」,所有供應商需提供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禁用童工與禁止強迫勞動,協助員工維持工作及身心健康生活平衡,遵循以上要求並以有效的方式執行。

十一、 申訴制度與補救措施

設置申訴管道,提供員工向公司反應各項問題(包括但不限於性騷擾、性虐待、體罰、身心強迫、言語辱罵,或任何形式之威脅恐嚇等)。另為維護性別工作平等及提供員工免受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境,設有性騷擾防治之專屬申訴管道及高階主管信箱。若有違反上述之實,將依程序展開調查,如有違反人權保障之情形,將採取對加害者懲處、對受害者進行身心健康輔導追蹤,並在政策及程序上採取必要改善措施。

十二、 盡職調查與回饋機制

為落實人權議題管理,透過人權盡職調查評估及鑑別人權風險、潛在影響程度及發生頻率,並分別採取減緩措施與補救措施。此外,透過定期盤點人權治理工作的實施成效,檢討與修訂人權政策及人權管理程序,促進人權保障更加完善。

為保障員工及供應鏈夥伴(包含全球各廠區、子公司、客戶及供應商)之人權,承諾就上述人權政策體現於所有商業及非商業活動及任何合作關係中。


董事長 卓 文 恒
2025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