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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上銀科技在卓文恒董事長領導之下,董事會成員具專業能力,也具獨立性,執行重要任務如下:

為落實公司治理提升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以強化董事會運作效率,上銀科技依 2018 年 12 月 27 日臺證治理字第 1070025395 號函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經董事會通過。上銀科技議事單位每年年底請董事成員針對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功能性委員會填寫自評問卷,進行當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評估結果提報次年度第一季董事會檢討改進。

2023 年度績效評估分數達 96.7% 以上,評估結果優於標準以上,無重大缺失改善項目,已提報提名委員會,並列於 2024 年 2 月 27 日董事會議案。現行董事會績效尚未與ESG 連結、亦未請外部第三方獨立機構評估董事會績效,將評估未來是否執行。

公司組織與架構

上銀科技經營團隊致力於公司治理政策,不僅保障股東權益,也提升資訊透明度,成果有目共睹,主要執行方式如下:

組織架構

上銀科技所有權及法律形式為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的管理組織規模如下:

2023 年底上銀科技母公司、子公司及孫公司組織架構如下:

內部控制

內部控制制度係由經理人所設計,經董事會通過,並由董事會、經理人及員工執行管理。目的在於促進公司之健全經營,合理確保下列目標之達成︰

資訊揭露

上銀科技秉持公開、誠信之原則揭露公司相關資訊。將公司之營運績效、財務報告、永續報告等透過投資人服務平台或公司網站,透明且公開的揭露,供投資大眾查詢及參考。另外亦透過公司網站公告股東會、法人說明會之資訊,並設有發言人制度,專責處理投資人及股東問題,作為公司與投資人間之溝通管道。上銀科技於2023年共計發布重大訊息 27 則。

董事會組成

上銀科技董事會設董事 7 至 11 人,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之候選人提名制度。董事成員提名是經由嚴謹的遴選程序,不僅考量專業能力、成員多元化、也非常重視其個人在道德行為及領導上的聲譽,目前有遴選制度惟尚無考量候選人之ESG背景。董事任期為 3 年,依「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選任程序」連選得連任。

本公司第 12 屆董事會主席為卓文恒董事長,董事會共設置董事 10 人,任期 2022 年 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 其中獨立董事 3 人,占全體董事 30%;員工董事 3 人,占全體董事 30%,上銀目前並未設定員工及非員工董事、董事及獨立董事人數之目標。為強化公司治理並考量利害關係人觀點,在法令要求前自願提前設置審計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委員皆為獨立董事。

董事均具有企管、財務、工程、貿易等專業背景,學經歷豐富,考量董事會成員之多元性亦選任包括 4 名女性董事。董事對公司經營項目皆能夠提供建設性之建議,領導公司業務發展,同時為保障董事免於因執行業務而遭受第三人訴訟造成個人責任及財務損失,上銀科技已為董事及經理人投保董事責任險。

截至2023 年底董事之主要學經歷、產業經驗及專業能力如右表所示:


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除具備專業知識及分析財報能力外,亦具有誠信踏實、公正判斷等獨立執行監察業務之特質,以落實及維護公司治理之運作,對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負有誠信與勤勉義務。上銀科技獨立董事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同時也關注中小股東的合法與合理性。

上銀科技獨立董事履行職責,不受到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係的單位或個人之影響,並以客觀公正立場,依其專業及豐富經驗提出建議。上銀科技獨立董事並均遵行原則上最多在 5 家上市公司兼任獨立董事的原則,並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

上銀科技董事會設有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等功能委員會,皆由獨立董事組成;上銀科技董事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主要審核企業經營績效和討論重要策略議題。

董事進修

董事會授權ESG 委員會執行經濟、環境及社會面向績效之評估,故最高治理機構無再直接執行永續發展執行之績效評比。為發展及提升最高治理機構在經濟、環境及社會議題上之知識,董事不定期至外部進修,課程內容包括公司治理、永續發展、證券法規課程等。為加強專業技能與知識素養,每位董事持續參與進修課程,進修時數達 6 小時以上,包含 ESG、稅務、會計、風險管理、經營管理及公司治理等課程。

股利及酬勞制度

上銀科技分配年度盈餘時,應先彌補虧損、提撥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其他法令規定提撥( 或迴轉) 特別盈餘公積,次提股息 6%( 含) 以下。依據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於年度決算如有獲利時,應提撥 ① 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一,② 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四。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董事酬勞之發放以現金為之。

另為配合證期局之「平衡股利政策」,符合公司目前營運環境及追求永續經營與長期發展,擬定盈餘分配案時,除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惟股票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高於當年度股東股息及股東紅利總額三分之二。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案,並提報股東會,待股東會通過後分配之。

主要股東名單

功能性委員會

其他委員會

高階經理人薪酬

高階經理人之薪酬包含本薪、獎金、分紅及退職金等,相關績效考核及薪酬合理性,均經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每年定期評估及審核。主要參考負責單位績效達成率、ESG 執行項目達成狀況、效益及對公司的貢獻度,並參酌公司整體營運績效、產業未來風險及公司治理績效與風險控管之平衡,給予合理報酬。2023 年度支付高階經理人之薪酬請參考上銀科技 2023 年報。

薪酬決定流程

上銀給付酬金之政策及流程:

• 本公司章程第三十一條規定。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一及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四。該提撥之金額經薪酬委員會審議再提請董事會討論後始得發放,並提請股東會報告之。

• 本公司訂定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之程序,報酬除參考公司整體的營運績效、產業未來風險及發展趨勢,亦參酌績效考核結果及對公司的貢獻度而給予合理報酬,由薪酬委員會提出建議提交董事會決議,並視實際經營狀況及相關法令適時檢討酬金制度,以達公司永續經營與風險控管之平衡。

控管嚴密與落實稽核

上銀科技經由審計委員會、內部稽核、獨立董事等監督、稽查,透過董事會溝通包含經濟、環境與社會等議題,再由高階團隊檢討與預防各項可能之重大風險,擬定營運計劃,嚴密管控內部作業流程,持續改善,更新文件時效性及安全性,將可能發生的風險災害降至最低。內部作業流程控管嚴密,重要職務均定期輪調,透過稽核單位不定期查核檢驗,讓營業機密外洩或貪腐的風險機率降至最低。

誠信經營管理機制

① 政策及制度建立

基於公司經營理念與工作信條,上銀科技要求員工執行業務時,不得為本人或第三人之利益,而要求、交付、招待、回扣、賄賂等行為。為落實反貪污政策,在新人訓練或職能訓練中皆會重申經營理念及核心價值,於招募時嚴格篩選符合企業文化的員工。上銀科技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公司及董事、經理人、員工與實質控制者,於執行業務時,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客戶、代理商、承包商、供應商、公職人員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之不正當利益,日常加強宣導,促使員工內化。

以 2023 年為例,上銀科技針對各營運據點進行反貪腐理念宣達,各單位達成率皆為100%,落實「誠信正直」的核心理念。誠信經營守則已揭露於公司網站。

② 舉報流程與管道

上銀科技鼓勵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若利害關係人發現員工或任何代表上銀的相關人士進行可疑行為,可能違反道德行為準則時,可由檢舉管道舉報,公司評估及調查事實後會予以紀律處分,情節重大者可能予以革職。公司官網於利害關係人專區設有溝通信箱,內部有公告獨立檢舉信箱或專線,鼓勵員工或利害關係人表達意見或舉報違規情事。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2023 年收到有關管理制度等 17 項意見及舉報,皆已處理完成。

上銀科技稽核單位定期評估公司各項風險並擬定稽核計畫,包含貪腐風險,依稽核計畫執行內控自檢及抽檢等相關查核,並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查核結果。2023 年度經查未有發現重大貪腐之情事。

③ 教育訓練成果

上銀科技每年至少一次對董事、 經理人及受僱人進行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透過每月月朝會、新人、主管、基本及晉升等教育訓練,相關教材依廠內同仁國籍,區分中文、英文及越語版本,透過線上/ 實體課程、公司網站、內部電子公告、會議等形式宣導誠信經營理念,同時宣達「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等誠信經營相關規範,宣導需避免利益衝突、收受廠商禮品、內線交易、營業秘密等…事項。相關訓練成果彙總如下。

法規遵循

恪遵法令規定、不遊走法律灰色地帶,是全體員工遵守之基本信條。上銀科技定期檢視並主動追蹤政府法規變動,於第一時間進行評估修正。透過修改相關文件、進行教育訓練、發布公告等方式讓所有成員知悉並遵守所有與營運有關之法律,不定期辦理各項法令之相關宣導,並主動瞭解各單位之法規遵行情形,以強化員工法令概念,並協助解決實務上的困難。

對於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規變動等事項亦向顧問、律師、會計師等相關單位諮詢,必要時委其評估、建議並規劃因應措施,以遵守法律及降低對財務業務之不利影響,達到中長期無重大違反社會經濟相關法規的目標。

上銀科技為了滿足顧客需求,達成準時出貨之目標,員工加班皆屬於自願性質。為促使員工能兼顧工作與生活平衡及避免超時工作,透過考勤系統檢視及增設加班提醒通知,並定期至各廠區勞資會議中不斷宣導,督促主管與員工共同遵守與配合。

上銀科技 2023 年在環境面、社會面及經濟面裁罰件數 3 件,重大裁罰件數 0 件,重大裁罰係指鉅額罰款( 新台幣 100 萬元以上) 之情事。

反競爭行為

上銀科技嚴禁與同業或協會間協調生產量及銷售量,避免有操縱價格之情事,並遵循國內、外相關法規。而在組織架構的設計上,上銀科技已建置完整的內部控制制度與作業辦法( 含管理政策、授權制度及職能分工等措施),並輔以實施內部稽核作業管理,以預防貪腐等弊端。2023 年並無涉及反競爭行為、反托拉斯與壟斷行為的法律訴訟之情事。

避免利益衝突

有關董事在其他公司任職、與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持股狀況、具控制力股東及關係人之揭露請參閱上銀科技2023 年報。